全部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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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 ISF 10+2 ?
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為「進口安全申報」,亦稱為反恐申報,是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簡稱 CBP)在 九一一事件 之後所制定的進口安全規定,目的是加強對進入美國貨物的安全監管。
ISF 申報內容共包含 12 項資料,其中 10 項由進口商提供,2 項由船公司提供,因此又稱為 「10+2 申報制度」。
依規定,ISF 必須在 貨物裝船前 24 小時,透過 AMS 系統或 ABI 系統 將電子資料提交至美國海關。進口商可自行申報,也可以委託貨運代理或報關行代為辦理。
●ISF申報即10+2新規的具體內容如下:
1、10+2提到的2,是對船公司的申報要求:- 船舶積載計畫VESSEL STOW PLAN
- 裝載集裝箱的狀態資訊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2、10+2提到的10,是要求裝船前二十四小時再增加申報10個資訊單元:- 製造商的名稱和地址Manufacturer name and address
- 賣方的名稱和地址Seller name and address
- 買方的名稱和地址Buyer name and address
- 貨物送達的公司名稱和地址Ship to name and address
- 美國進口商的海關登記號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 美國收貨人的美國保稅號碼Consignee number
- 所有貨品的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 HS商品編號(前六位)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No. 6 digit
- 集裝箱的裝櫃地址Container stuffing location
- 拼箱的公司名稱和地址Consolidator name and address
●ISF 申報方式
申報人:- 進口商(Importer)
- 進口商委託的貨運代理 / 報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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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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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
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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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 貨物裝船前 24 小時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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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修改資料,最晚須於船舶抵達美國港口前 24 小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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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F 與 AMS 申報有何區別?
ISF 與 AMS 申報差異
AMS(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為美國 24 小時艙單申報制度,主要申報提單(Bill of Lading)相關資訊,通常由貨運代理依據提單內容進行申報。
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則需申報供應鏈相關資料,資訊來源包含買方(進口商)與賣方(出口商),需整合多方資訊後完成申報。
若由貨運代理協助申報 ISF,相關資料通常需在訂艙時提供;若由進口商自行申報,則需提前與賣方確認並取得必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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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Bond事項
美國清關 Bond(保證金)與稅號說明
Bond 是什麼?
Bond 是美國進口商向海關繳納的保證金,用於保障進口商遵守海關規定。若發生罰款或違規,海關可從 Bond 中扣款。即便在 ISF 要求之前,進口清關也必須購買 Bond。
Bond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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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Bond(Annual / Continuous 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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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購買一次,適合一年內多次進口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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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一年,到期前需續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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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 Bond(Single Bond / Single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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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單次進口貨物,申請時間約 1–2 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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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d與清關方式
1. 以美國收貨人(Consignee)名義清關
- 適用傳統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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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人提供 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 給貨運代理。
- 使用收貨人的 Bond 進行清關。
- 常用於亞馬遜或電商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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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人提供 委託書 給美國代理,由代理申請 Bond 並辦理 進口商海關登記號(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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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Bond 需 1–2 週工作日,單次 Bond 約 1–2 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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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發貨前完成申請,避免影響清關。
Bond 與稅號(Tax ID / IR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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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關必須同時具備 Bond 與 美國收貨人的稅號(Tax ID / IR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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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收貨人未提供 Bond,發貨人需自行購買;稅號仍必須使用收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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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缺一不可,才能順利完成美國海關清關。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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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購買 Bond,即使 ISF 資料完整,也無法通過海關清關,可能遭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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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經美國轉運的貨物(含立即轉運或在美國境內再出口的貨物)都需進行 ISF 申報,至少在貨物離港前 24 小時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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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驗
海關查驗(查櫃)說明
海關查驗是進口貨物監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報關只是整個流程的一部分。查驗通常會產生一些額外費用,但這些費用不是由海關收取,而是由碼頭或櫃場收取,如 吊櫃費、拆櫃費 等。因為費用與海關查驗相關,碼頭通常將其稱為「海關查驗費」,並會現場開具發票,由客戶支付。
查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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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通知
海關一般會在查貨前發出查驗通知。 -
查驗進行
海關會根據自身經驗、申報主體過去進出口記錄,以及國家政策對敏感貨品進行抽查。絕大多數查驗是電腦隨機抽查。 -
查驗報告
查驗完成後,海關會出具查驗報告,確認貨物是否符合規定。
海關查驗一般核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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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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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包裝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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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數量(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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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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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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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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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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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產地(貨物製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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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稅則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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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申報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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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樣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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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是否夾藏或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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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DDU、DAP的區別
DDU 與 DDP 說明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在 DDU 條件下:-
出口商負責將貨物運送到進口國指定地點的所有費用與風險,並辦理貨物運送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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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關稅、捐稅及其他官方費用 不包含在出口商責任內,由進口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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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也需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清關可能產生的額外費用與風險。
DDP(Delivered Duty Paid),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
在 DDP 條件下:-
出口商負責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目的地的所有費用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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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需辦理進口清關,並支付 進口稅費、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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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 下,出口商承擔的責任最大。若出口商無法取得進口許可,建議謹慎使用 DDP。
DDU 與 DDP 的主要區別
核心差異在於 目的港清關費用與風險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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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進口商承擔關稅及進口清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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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出口商承擔所有費用與風險,包括關稅與清關
選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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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能夠完成進口報關 → 可使用 D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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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無法辦理或不願承擔進口手續與風險 → 建議使用 DDU
DDU 與 DDP 的費用計算
DDU(未完稅交貨)費用包含:
- 出口港的相關費用
- 海運費
- 目的港的費用(不含進口關稅)
DDP(完稅後交貨)費用包含:
- 出口港的相關費用
- 海運費
- 目的港的費用
- 目的港的進口關稅及其他清關費用
DAP 與 DDU 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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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Delivered At Place):是 Incoterm 2010 新術語,已取代 DDU(Incoterm 2000 舊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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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 條款規定:出口商負責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並準備卸載,風險由出口商承擔至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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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普遍認為 DAP 幾乎等同於 DDU,只是法律術語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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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較常見十二種交貨方式
1、工廠交貨(EXW)EX Works 即工廠交貨。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 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這個術語是賣方承擔職責最少的買賣術語,如買方無法處理貨品出境手續時,則不宜選擇此方法。
2、貨交承運人(FCA)Free Carrier即貨物交承運人。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入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 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需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的選擇對於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所在地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3、船邊交貨(FAS)Free Alongside ship即船邊交貨。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 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注:如果買方所派的船隻不能靠岸,賣方則要負責用駁船把貨物運至船邊,仍在船邊交貨。裝船的責任和費用由買方承擔。
4、船上交貨(FOB)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貨。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 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也就是說,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5、成本加運費(CFR或C&F)Cost and Freight即成本加運費。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 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 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即,指在裝運港船上交貨,賣方需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費用。但貨物的風險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時轉移。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6、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7、運費付至(CPT)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 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 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承運人是指任何人,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的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如果還使用接運的承運人將貨物運至約定目的地,則風險自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8、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CPT術語相同的義務外, 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期間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9、邊境交貨(DAF)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 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將仍處於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尚未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時,即完成交貨。邊境一詞可用於任何邊境,包括出口國邊境。因而,用指定地點和具體交貨點準確界定所指邊境,這是極為重要的。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10、目的港船上交貨(DES)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 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 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如果當事各方希望賣方負擔卸貨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 DEQ 術語。只有當貨物經由海運或內河運輸或多式聯運在目的港船上卸貨時,才能使用DES貿易術語。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11、目的港碼頭交貨(DEQ)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 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交付給買方, 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 鑒於世界各國在使用DEQ術語時,對於由誰負責辦理進口手續的問題,做法並不完全統一,因此,使用DEQ術語時,必須加以注意。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