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常見問題

  • 什麼是 ISF 10+2 ?

    ISF是Importer Security Filing的縮寫,即進口安全申報,也叫反恐申報。是美國海關對美國進口商的要求,這是911事件之後,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簡稱CBP)為加強美國安全而弄出來的一個東西,這是美國特有的一個申報,其目的是提高安全監管。內容包含12項:10項由進口商提供,2項由船公司提供,所以ISF又稱10+2。
    ISF申報必須在貨物裝船前二十四小時,通過AMS或ABI系統將電子申報資料送入美國海關。在ISF申報操作方面,進口商可以委託其信任的海外代理代為申報。
     
    ISF申報即10+2新規的具體內容如下:
    1、10+2提到的2,是對船公司的申報要求:
    (1)船舶積載計畫VESSEL STOW PLAN
    (2)裝載集裝箱的狀態資訊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2、10+2提到的10,是要求裝船前二十四小時再增加申報10個資訊單元:
    (1)製造商的名稱和地址Manufacturer name and address
    (2)賣方的名稱和地址Seller name and address
    (3)買方的名稱和地址Buyer name and address
    (4)貨物送達的公司名稱和地址Ship to name and address
    (5)美國進口商的海關登記號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6)美國收貨人的美國保稅號碼Consignee number
    (7)所有貨品的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8)HS商品編號(前六位)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No. 6 digit
    (9)集裝箱的裝櫃地址Container stuffing location
    (10)拼箱的公司名稱和地址Consolidator name and address

    ISF由誰發送?
    (1)進口商
    (2)或進口商指定的貨代或報關行
     

    ISF如何發送?
    (1)現有AMS系統
    (2)美國海關ABI關稅系統
     

    發送時間:
    和AMS一樣,必須在登船24小時前發送修改截止時間:必須在船到港24小時前做完最後修改

     
     

     
  • ISF 與 AMS 申報有何區別?

    ISF和AMS申報的不同之處,簡單區分為:
    AMS是指24小時艙單系統或稱美國反恐艙單系統。申報的主要是提單內的資訊,貨代在申報時多能管控。而ISF申報主要是供應鏈上實體單位,部分資訊在買方,部分資訊在賣方,如何有效的整合這些資訊,開始時期比較困難。
    如果由貨代幫忙申報ISF,必須在定艙時,已收集到相關資料。而如果由進口商自己申報,在申報時必須與賣方溝通好一些資訊。
  • 美國Bond事項

    ●美國清關的Bond是什麼意思?

    Bond是美國進口商向海關購買的保證金,而且美國進口商必須跟海關購買BOND,一旦進口商因為某些原因被罰款,美國海關就會在bond裡面扣錢。這個BOND即使以前沒有ISF要求時,進口清關也是必須要買的。

     

     

    ●Bond 分類

    1. Annual Bond 也叫做Continuous Bond,每年購買一次,適合一年內多次進口貨物的客戶,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前需要Renew延續年度Bond資格。

    2. single Bond,ISF系統裡面 叫做single transaction。

     

     

    ●Bond清關

    美國DDP到門點會有兩種清關方式:以美國收貨人的名義清關,或是以發貨人的名義清關,如果是亞馬遜的貨物,大多是以發貨人的名義申請BOND做進口清關。

     

    1以美國收貨人Consignee的名義清關(傳統貿易大多是如此)

    由美國收貨Consignee提供power of attorney委託書給貨代(美國代理),此時清關就會用美國收貨人的Bond做美國進口清關申報需要

     

    2.以發貨人Shipper的名義申請Bond做清關(亞馬遜電商貨物大多都是此類)

    Shipper提供Power of attorney委託書給美國代理,美國代理替發貨人在美國申請Bond並辦理進口商海關登記號Importer record of No。

    年度Annual /Continuous Bond因需要文件較多,申請時間約1~2週工作日(看文件齊全度),建議再發貨之前就先申請;

    如是單次Single Bond,則申辦時間較快,一般約1-2個工作天就可以下來。

     

    不管用哪一種清關方式,都必須用美國收貨人的稅號來清關(Tax ID,也叫IRS No),IRS No的全稱是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是美國收貨人在美國國稅局登記的納稅識別號;Bond和Tax id缺一不可。所以一定要和自己的美國客戶確認是否有Bond,是否可以用他們的Bond 及POA來清關。如果收貨人沒有Bond或不願意使用他們的bond,發貨人就必須購買Bond,即便如此Tax id也必須是美國收貨人的。

     

    ●注意

    不購買BOND,就等於沒在美國海關備案,即使ISF十項內容都是是正確的,也不會被美國海關接受,到時會清不了關也會面臨罰款。

     

    所有過境美國的貨物,運到美國後馬上出運到其它國家的貨物、運到美國並在美國境內運輸後再運到其他國家的貨物,也需要在美國海關申報ISF5。也跟ISF10一樣至少要ETD POL 24小時前申報。

  • 海關查驗

    海關查驗查櫃是會產生一些額外費用的,但一般費用不是海關收取的,而是碼頭/櫃場收取的吊櫃費,拆櫃費等費用,因為是海關查驗才有此費用,所以碼頭一般把這些費用稱之為海關查驗費,現場會開具發票。這些查櫃費是由客戶來支付的。
    一般海關查貨前會有查驗通知,查驗完畢後會有查驗報告的。查驗是海關監管的一個重要手段,報關只是其中一個流程,海關會根據自身經驗、申報主體過去進出口頻率,以及依據國家政策對一些敏感貨品進行抽查,絕大多數主要是電腦隨機抽查。
     
    ●海關查貨一般查以下內容
    A.核對品名
    B.核對包裝規格
    C.核對數量(件數)
    D.核對重量
    E.核對件數
    F.核對麥頭
    G.核對是否侵權
    H.核對產地(貨物製造地)
    I.核對稅則歸類
    J.核對申報價格
    K.取樣送檢
    L.確認是否夾藏/走私
  • DDP、DDU、DAP的區別

    ●什麼是DDU?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稅交貨 (指定目的地)。在實際的工作過程當中,出口商和進口商在進口國的某個地方進行貨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須承擔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在DDU條件下,並不包括關稅、捐稅以及貨物進口時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進口商則需要辦理因為沒有能夠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結關流程而額外引發的費用和風險。
     
    什麼是DDP?
    DDP(Delivered Duty Paid),意為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這種交貨方式是指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後,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在DDP的條款下,出口商需要承擔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目的地過程中的一切風險,還需要辦理目的港清關手續,交納稅費、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DDP而言,賣家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最大的。如果賣家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進口許可證,建議還是應當謹慎考慮是否使用DDP。
     
    DDU和DDP的區別有哪些?
    DDU和DDP的最大區別,主要在於貨物在目的港進口清關過程中的風險和費用究竟由誰承擔的問題。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進口報關,那麼就可以選擇DDP,如果出口商沒有能力辦理相關事項,或者不願意辦理進口手續、承擔風險和費用,那麼則應該使用DDU。
     
    DDU和DDP費用怎麼算:
    DDU:出口港費用+海運費+目的港費用(不含目的港關稅)
    DDP:出口港費用+海運費+目的港費用+目的港關稅
     
    DAP和DDU的區別: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貨條件是Incoterm 2010的新術語,DDU是Incoterm 2000的術語,Incoterm 2010已經沒有DDU了。DAP的條款約定:目的地交貨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將到達的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於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 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買賣雙方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一般業界普遍認知,DAP幾乎等同於DDU。
  • 國際貿易較常見十三種交貨方式

    1、工廠交貨(EXW)
    EX Works 即工廠交貨。
    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 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這個術語是賣方承當職責最少的買賣術語,如買方無法處理貨品出境手續時,則不宜選用這一方法。
     
    2、貨交承運人(FCA)
    Free Carrier即貨物交承運人。
    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入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 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需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的選擇對於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所在地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3、船邊交貨(FAS)
    Free Alongside ship即船邊交貨。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 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注:如果買方所派的船隻不能靠岸,賣方則要負責用駁船把貨物運至船邊,仍在船邊交貨。裝船的責任和費用由買方承擔。
     
    4、船上交貨(FOB)
    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貨。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 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也就是說,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5、成本加運費(CFRC&F)
    Cost and Freight即成本加運費。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 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 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即,指在裝運港船上交貨,賣方需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費用。但貨物的風險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時轉移。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6、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7、運費付至(CPT)
    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 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 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承運人是指任何人,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的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如果還使用接運的承運人將貨物運至約定目的地,則風險自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8、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CPT術語相同的義務外, 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期間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9、邊境交貨(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 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將仍處於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尚未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時,即完成交貨。邊境一詞可用於任何邊境,包括出口國邊境。因而,用指定地點和具體交貨點準確界定所指邊境,這是極為重要的。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10、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 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 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如果當事各方希望賣方負擔卸貨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 DEQ 術語。只有當貨物經由海運或內河運輸或多式聯運在目的港船上卸貨時,才能使用DES貿易術語。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11、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 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交付給買方, 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 鑒於世界各國在使用DEQ術語時,對於由誰負責辦理進口手續的問題,做法並不完全統一,因此,使用DEQ術語時,必須加以注意。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12、未完稅交貨(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即未完稅交貨。
    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一般建議在與辦理進口結關困難和費時的國家進行交易時,為避免因買方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影響交易的進行,賣方還是不要使用DDU為好。 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